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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研究 |
| 索引号 | D914.04/201114 | |
| 分类号 | D914.04 D914(刑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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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陈庆安、 | |
| 出版社 | 上海 :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80745-741-1 | |
| 页数 | 206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8.00 | |
| 标签 | 刑法、法律、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出版得到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专著基金资助 有书目 (第195-204页) | |
书籍简介
《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研究》内容简介: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是指外观上和犯罪行为十分相似,符合犯罪构成的个别要件,但因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虽然刑法未作出特别的规定,也应该排除其犯罪性的行为。在有关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各种称谓中,“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称谓最为符合我国的刑法理论体系。准确界定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概念,应该注意到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以下几个特征: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虽然在外观上和犯罪行为十分相似,但是只是符合了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超法规”,并不意味着排除其犯罪的理由在刑法典的规定之外,是对刑法规定的超越,而是意味着对于该类行为应当排除犯罪性的一种特别的提醒;排除犯罪性事由是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排除犯罪性事由和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规范评价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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