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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纵向产业组织与中国煤电关系
索引号 F426.21/20115
分类号 F426.21
F426(工业部门经济)
F42(中国工业经济)
F4(工业经济)
F(经济)
作者 于立、
出版社 大连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654-0155-8
页数 189页 : 图 ; 23cm
价格 CNY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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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注解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有书目 本书介绍了纵向交易理论与中国煤电纵向交易效率、纵向价格双轨制与“电荒”、纵向限制的经济逻辑与反垄断政策、“过度竞争”的误区与解疑、反垄断经济学的学科定位等内容。
书籍简介

《纵向产业组织与中国煤电关系》内容简介:产业组织理论早就出现了从横向产业组织向纵向产业组织的重点转移。现实经济中有许多现象用传统的“结构一行为一绩效”(SCP)框架已经难以解释。虽然也许是《纵向产业组织与中国煤电关系》较早系统地提出纵向产业组织理论(vertical industrialorganization),但基本思路最早可追溯到斯密的专业化与分工理论,后来杨小凯和乔斯考(Joskow)等人又有进一步发展。
国内也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纵向产业组织相关重要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于立、刘冰等人提出的纵向分解与纵向整合的取舍理论(trade-off);于立、王建林、刘劲松等人从纵向价格双轨制角度进行的研究;郁义鸿、于立宏等人从产业链角度进行的研究;张昕竹、姜春海等人从网络接入角度进行的研究;于立、吴绪亮等人从纵向限制和反垄断角度进行的研究。 横向价格双轨制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中国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双轨制”的制度安排,从政治上的“一国两制”、地区间的“特区与内地”,到企业用人制度中的“双轨制”,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人们通常关注较多的是这种制度的弊端,但应该看到这也许是转型经济中最有效率的“次优安排”(second-best arrangement:)。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过去司空见惯的横向价格双轨制(同一产品,不同渠道或不同地区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已经较少存在,但纵向价格双轨制(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仍广泛存在。于立在1992年明确提出纵向价格双轨制(vertical dual-pricing system)的有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