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 |
| 索引号 | D915.313.04/20121 | |
| 分类号 | D915.313.04 D915.3(刑事诉讼法) D915(诉讼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林钰雄、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 |
| ISBN | 978-7-301-16189-0 | |
| 页数 | 338页 : 图 ; 223cm | |
| 价格 | CNY39.00 | |
| 标签 | 林钰雄、刑事证据法学、刑法、法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和索引 本书由近三年间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举办的“名家刑法讲座”和“明德刑事法论坛”中的精品汇集而成,其中所收录的演讲者,既包括罗克辛、西田典之、山口厚、阿尔布莱希特、弗莱彻、大卫·约翰逊等德日和英美的刑法学大家,甘添贵、陈子平、陈志龙等台湾著名刑法学者,也包括高铭暄、王作富、陈兴良、张明楷等中国当代刑法学者的代表人物。全书内容丰富,现场感强,可以使曾经参加过这些讲座者重温当时的火爆场面,也可以使更多的不在现场者能够借助本书的出版,聆听这些一流刑法学者的声音,享受学术的盛宴。 | |
林钰雄,1964年出生。台湾大学法律系、法研所毕业,司法官、律师考试及格,1993年9月赴德深造,追随罗克辛(Calus Roxin)教授攻读刑事法,获颁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代表作品有《检察官论》、《刑事诉讼法》(上下册)、《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等。
《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的写作源于作者在德国留学时导师的一堂生动讲座,导师讲的一则案例令作者十分不解:德国嫌犯怎么会笨到就医后还留下真实姓名?德国医生护士怎么胆敢拒绝警方的要求?及至1998年作者执教之际,诸如“因采职权主义故对证据种类、能力不设限制”及“欧陆法就强制处分不采法官保留”等诸多根深蒂固的误解,使作者为了正本清源而集十年之功完成《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对干预处分(干预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的概念,台湾“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现状,实践中的协商、审判及证据原则内容等,以诸多案例分析的形式,非常完美地阐明了《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主题——作者希望合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规范一系列证据使用原则,最终达到法律的公平。
第一部分 干预处分 第一章 从基本权体系论身体检查处分 一、前言与出发案例 二、身体检查处分之基本权干预体系 三、身体检查与搜索处分之区别 四、授权范围、类推禁止与附带干预 五、干预门槛之类型化与比例化 六、新法症结:法律保留与比例原则之失败结合 七、结语 第二章 对被告/犯罪嫌疑人之身体检查处分 一、前言 二、德国法之分析 三、现行法之检讨 四、特殊问题之研究 五、“立法建议”——代结语 第三章 对第三人之身体检查处分——“立法原则”之形成 一、问题之提出:与我何干? 二、本文立场与研究范围 三、限定受干预人范围之原则 四、限定干预手段及同意原则 五、赋予拒绝干预特权原则 六、现行立法之探讨 七、结语 第四章 论鉴定留置制度 一、前言 二、德国法之分析 三、现行法之探讨 四、结语 第五章 急迫性搜索之事后救济——兼评“刑事诉讼法”第131条之修法 一、前言:例外是原则? 二、事后救济之“立法模式” 三、现行立法之评析 四、事后救济与证据使用禁止 五、“立法建议”——代结语第二部分 刑事证据 第六章 协商程序与审判及证据原则 一、前言:诉讼构造的质变 二、从原则取向到契约取向之诉讼构造? 三、协商对原则取向诉讼构造之冲击 四、“停损”之控制途径 五、结语 第七章 从基础案例谈证据禁止之理论与发展 一、证据禁止导论 二、证据禁止之内涵及类型 三、证据使用禁止之功能 四、证据使用禁止之理论 五、证据使用禁止之放射效力及其限制:毒树果实论之运用及界限 六、总结与展望 第八章 德国证据禁止论之发展与特色 一、前言 二、德国证据禁止之发展 三、德国证据禁止之特色 四、结语 五、补充说明第三部分 判解研究 第九章 盖上潘多拉的盒子——“大法官释字”第582号解释终结第六种证据方法? 一、前言:严格证明的里程碑 二、释字第582号解释之要旨 三、评释 四、结语 五、附录:“最高法院”发展之新趋势 第十章 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台湾高等法院近年来座谈会相关提案之评释 一、前言 二、羁押与徒刑之竞合(’02-25号提案) 三、搜索证之有效期间(’01-36号提案) 四、无证搜索(’02-26号及’03-23号提案) 五、拒绝证言与传闻例外(’03-24号提案) 六、结语282第四部分 立法评析 第十一章 鸟瞰2002年1月刑事诉讼之修法——澄清义务、起诉审查、交付审判及缓起诉制之检讨 一、前言 二、职权调查义务之限缩 三、起诉审查制之采行 四、交付审判制之引进 五、缓起诉制之建立 六、其他修法 七、结语 第十二章 鸟瞰2003年1月刑事诉讼之修法 一、前言 二、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三、证据章通则 四、证据章人证节 五、证据章鉴定节 六、证据章勘验节 七、证据章证据保全节 八、公诉章审判节(第二编第一章第三节) 九、自诉 十、其他修法 十一、结语本书索引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