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拱桥--暨南大学学生门户 » 图书馆 » 人权的国际保护 »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 : 标准与实践
名称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 : 标准与实践
索引号 D998.2/20114
分类号 D998.2
D998.2(人权的国际保护)
D998(国籍法)
D99(国际法)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孙萌、
出版社 北京 :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130-0230-1
页数 245页 ; 21cm
价格 CNY28.00
标签
简介
注解 本书得到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和司法部《国际人权法对个人权利的救济》项目的资助 有书目 (第217-230页) 本书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的障碍及必要性分析入手,以国际、区域和国内层面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规定、所提供的可诉性机制以及案例实践为主线,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标准和实践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进一步落实个人等主体对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诉讼资格,扩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权利范围以及丰富相关的可诉性机制是国际、区域组织和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发展的重要步骤。对此,中国应该依据国际法义务,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救济。
书籍简介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标准与实践》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诉性的障碍及必要性分析八手,以国际、区域和国内层面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规定、所提供的可诉性机制以及案例实践为主线,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标准和实践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进一步落实个人等主体对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诉讼资格,扩大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的权利范围以及丰富相关的可诉性机制是国际、区域组织和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诉性发展的重要步骤。对此,中国应该依据国际法义务,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