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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我国判词语体流变研究 |
| 索引号 | D90-055/20114 | |
| 分类号 | D90-055 D90-05(法学的其他学科的关系)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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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田荔枝、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620-3764-4 | |
| 页数 | xii, 36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法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司法部 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项目编号: 05SFB5011): 中国当代语境下的法律语言研究 有书目 (第349-360页) 本书从法律语言规范角度审视我国判词语体的历史流变、依据语体学理论提出了判词语体流变过程中出现的偏离判词语体规范的诸种现象。 | |
《我国判词语体流变研究》选取古代、近代、现代几个时间节点上的典型判词,用语体学的理论考察我国判词语体从古至今的发展变化,力图通过具体判词文本语言证实:我国的判词语体从古至今走过了一条封闭——开放——封闭——开放的路径,呈现出一个“之”字形走向,从古代判词的文学化、情感化、道德化至近代判词对传统的扬弃及域外的引鉴,以至现代判词语体的政策化、政治化、军事化、新闻化等等,均说明从古至今判词语言更多地是被背后的意识形态所操控,未能完全走上法律语体规范轨道,中国判词语体的规范化(或现代化)尚需假以时日;判词语体的形成除了判主体的主观制导因素外,社会客观语境的变更亦会决定判词语体异质要素的增加、个体特征的形成,从判词语体在不同历史文化语境下分化、融合的嬗变轨迹,即可显示其在社会文化因素作用下所呈现的不同个体特征,从而归结出判词语体形态与社会文化共变的规律性。法律语言的本质属性是工具,因而对法律语言的研究,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影响、指导法律实践。对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的研究也如此,而有了语体的规范,语言的规范才可能是全面、科学的规范。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包括五章内容。
第一章阐明我国判词语体及其特性,界定概念并明确判词语体在语体体系中的位置,为下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作为语用学范畴的语体是适应不同交际功能、不同题旨情景需要而形成的运用语言特点的体系,这些经过抽象而形成的特点的综合体就构成了语体。每一种语体均系适应人类社会交际需要而产生,都有着表现自己语体特点的不同的语言材料、语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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