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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 |
| 索引号 | D523.4/20111 | |
| 分类号 | D523.4 D523.4(监察、监督) D523(行政管理) D52(世界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D5(世界政治)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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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聂资鲁、 | |
| 出版社 | 北京 : 广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1 | |
| ISBN | 978-7-5100-3137-3 | |
| 页数 | 240页 ; 24cm | |
| 价格 | CNY42.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2005年湖南省社科基金“百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05BR02) 英文题名取自封面 有书目 本书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是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途径。因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内容以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以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完善反腐败法制,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 | |
聂资鲁,男,汉族,湖南娄底市人,1964年7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后。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国际反贪研究所所长。曾在美国和英国的名校留学和访问,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从事国际学术交流及讲授法学双语专业课。
目前,正主持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一项,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3项。在国家级、全国核心刊物、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学术著作独著2部、合著、参著6部,合译学术著作2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专业特长:
国际法、法理学、比较宪法、法史。
《 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是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制,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途径。因而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内容以及对我国所产生的影响,善意履约,努力使《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大限度地为我国预防与惩治腐败实践服务。作者运用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综合学科知识和比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系统研究等综合研究方法,紧密结合国际反腐败发展的新趋势、中国反腐败法制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深度、系统地探讨和思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反腐败法制完善的关系,尤其是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工作机制做了一定的探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因而,《 与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完善》无疑在世界“反腐败”研究中具有独特的意义。
目 录:
序/龚佳禾 001
第一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001
第二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影响力交易罪的国内立法研究020
第三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法完善031
第四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域下完善我国《刑法》对共同受贿罪的思考040
第五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预防职务犯罪法制的完善070
第六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反海外贿赂立法研究079
第七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引渡立法的完善104
第八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研究126
第九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预防“一把手”犯罪机制建设研究138
第十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149
第十一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163
第十二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研究192
第十三章 检察机关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新青年检察官职业价值观培育机制研究204
第十四章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研究220
附 录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国际反贪研究所简介237
后 记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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