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社会变迁中的法律 : 穆尔法人类学思想研究 |
| 索引号 | D90-059/20114 | |
| 分类号 | D90-059 D90-059(其他) D90-05(法学的其他学科的关系)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李婉琳、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653-0305-0 | |
| 页数 | 264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4.00 | |
| 标签 | anthropology、法律人类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44-262页) 这本书共分五章,分别为:第一章穆尔法人类学思想形成的背景;第二章穆尔法人类学的研究方法;第三章法律的人类学解释;第四章纠纷解决;第五章法律与社会。这本书表现出对穆尔学术理论、学术思想、学术成果的高度专注,同时对她的法人类学思想及其著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与评价,这对于我国专注穆尔法人类学思想理论研究的人学习和研究穆尔大有裨益。 | |
书籍简介
《社会变迁中的法律:穆尔法人类学思想研究》内容简介:法律人类学是应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的学科。在研究法律人类学的学者中,由于学科背景不同,往往可以将他们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人类学学科背景的法人类学家,一种是具有法学学科背景的法人类学家。前一种法人类学家并不关心法学家关注的理论问题,他们更多的是从人类学的角度考察人类社会中的制度与规则;后一种法人类学家则是将法学家的理论问题作为人类学的问题,试图利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法?中长期不能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19世纪中叶人类学初创时期,著名的人类学家往往是具有法学学科背景的人物,如英国的梅恩、麦克伦南,瑞士的巴霍芬,美国的摩尔根。那时有一句流行的谚语:“如果你学的是法律专业,你就有一条通往人类学的平坦大道。”到了20世纪,随着现代法治社会的到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殖民地的瓦解,人类学的热情逐渐在法学领域淡化,具有法学背景的法人类学家越来越少。而恰恰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穆尔却放弃律师的职业,毅然报考人类学专业的博士,并将法律人类学作为其一生追求。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