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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基于可耗竭资源开发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
| 索引号 | X372/20121 | |
| 分类号 | X372 X37(自然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 X3(环境保护管理) 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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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景普秋、 | |
| 出版社 | 北京 :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141-0952-8 | |
| 页数 | 257页 : 图 ; 24cm | |
| 价格 | CNY36.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英文并列题名取自封面 有书目 (第246-255页) 本书基于技术进步视角阐释资源开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指出资源开发中变量选择不同将可能形成三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从理论上化解了“资源诅咒”及其质疑的争论;剖析了国外成功和失败的案例,以及“福”、“祸”并存的、我国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省份山西;提出资源开发三级收益分配机制设想。 | |
《基于可耗竭资源开发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主要内容简介:丰裕的自然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既不是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如自然资源相对缺乏的日本、新加坡等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也不是区域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充分条件,如20世纪后半叶矿产资源丰裕的荷兰、尼日利亚等国家出现的“资源诅咒”现象。由此说明,丰富的矿产资源本身并不是“诅咒”,关键是资源财富在开发、分配、使用过程中,其方式是否适当。资源开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究竟是“祝福”还是“诅咒”?其作用机制如何?在理论上仍然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难题。
由景普秋等编著的《基于可耗竭资源开发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首先界定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概念与内涵,阐释基于可耗竭资源开发特殊性,尤其是制度安排、技术进步、价格波动假设条件下的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理论模型,提出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三种模式构想及其相应的判定条件和基本特征;然后选择三种模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包括世界范围内国家和区域层面成功的案例、失败的案例以及陷入资源优势陷阱,“福”、“祸”并存的常态案例;最后探讨煤炭资源型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深入分析了中国可耗竭资源产权与收益分配机制及其制度创新。主要研究内容和重要观点如下。
(1)可耗竭资源开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在三个假设前提下,即矿产品价格波动性强、资源部门缺乏技术进步、制度外生,则资源开发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是:短期内区域经济增长取决于制造业与资源部门拥有的生产要素以及相应的价格之比,资源开发有可能推动经济增长也可能出现制约经济增长的现象;区域经济结构呈现“反工业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偏差等现象;资源部门的自我强化挤出人力资本与技术进步,减弱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人力资本的挤出导致长期经济增长滞缓。改变假设条件,将资源部门设定为对劳动力技能要求高,且具有内生增长特征的规模报酬递增部门,得到扩展模型:资源开发将推动区域长期经济增长、结构演进与人力资本积累。放宽制度外生假定,得到扩展模型:资源开发作用于经济体系进而对制度产生影响,制度安排合理情况下,资源开发将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2)可耗竭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可耗竭的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三种:资源开发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开发阻碍了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将可能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福”、“祸”双重影响。三种关系形成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三种经济发展模式。每一种模式的形成,关键在于矿产资源开发中主要变量的选择,即资源开发强度、开发集约度、资源依赖度、资源收益分配极化度、资本转化度。对上述变量的选择不同,将可能形成资源推动型的优态发展模式,如20世纪初期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挪威,还有博茨瓦纳、智利、马来西亚等;资源主导型的常态发展模式,如德国的鲁尔、美国的休斯敦,中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资源诅咒型的病态发展模式,如20世纪70年代的荷兰、尼日利亚等。
(3)煤炭资源开发与山西经济发展中的“福”与“祸”。资源主导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多发生于区域层面,受全国地域分工影响,区域专业化程度高,对资源依赖性非常强;但也正是由于发生于区域层面,在某种程度上分解了收益分配的非公平性与波动性将可能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了“资源诅咒”现象的发生。总体上表现出“福”、“祸”并存的双重特性。通过对山西省省域、地级市、县域三个层面的面板数据以及结构演进的分析,发现煤炭资源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是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也加剧了经济增长的波动,带来高人均GDP与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共存;促进了经济结构的演化,也带来经济结构的偏差,导致反工业化现象、工业化与城镇化偏差现象、第三产业弱化现象等;是区域发展的资源优势,又因为资源的开发挤出了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制度演化缓慢,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下降。
(4)中国可耗竭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耗竭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普遍认定“资源诅咒”现象的存在,即二者之间呈现反方向变化。事实是研究中采用不同的指标衡量矿产资源丰裕,则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通过界定资源丰裕度、资源开发强度、资源开发依赖度,《基于可耗竭资源开发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利用我国省际层面的面板数据,从三个层面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结果表明:矿产资源丰裕度反映了矿产资源赋存程度,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不确定,即资源丰裕并不必然形成“资源诅咒”;适度的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不会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矿产资源依赖度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反方向变化,即矿产资源依赖度越高的区域,其经济增长越容易受到矿产资源的负面影响。
(5)山西煤炭资源型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涵、思路与路径选择。从经济增长、结构演进、收益分配分析,资源型经济基本特征为: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性的经济增长方式;物质资本、自然资源投入为动力的生产要素结构;资源产业为支柱的单一产业结构;矿区布局与城市建设冲突的空间经济结构;资源财富流失的收益分配结构。煤炭资源型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包括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即资源利用集约化、低碳经济普及化、生态修复制度化、生产消费清洁化;要素投入结构的转变,即人力资本积累内生化、创新体系建设制度化;产业结构转型,即传统产业新型化、优势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三次产业协同化、产业布局集群化、资源型企业集团化;区域空间结构重组,即优化区域空间经济结构、统筹矿-城-乡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收益分配以及其他体制机制转型,包括煤炭资源开发的收益分配与转化机制、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与保障机制。其路径选择在于对资源开发获取的高额租金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与转化,将自然资源财富转化为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财富,形成资源推动型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6)可耗竭资源开发的三级收益分配机制。可耗竭的矿产资源开发不同于一般产品的生产:矿产资源表现出稀缺性与可耗竭性;开发过程中伴随显著的外部性、风险性与资产专用性;矿产品的低供给弹性决定了其价格的强波动性。矿产开发特殊性决定了其收益分配机制的特殊性:资源租金与生产成本共同构成私人成本,安全投入、生态环境与资产专用性补偿形成矿产开发的社会成本,调控价格与收益波动需要设立稳定基金。收益分配制度的缺失或缺位,会引发区域发展的非持续。为避免上述问题,宜建立私人成本-社会成本-稳定基金三级收益分配机制。其中私人成本以资源租金为核心,包括补偿资源稀缺性的耗竭性租金与补偿资源可耗竭性的耗竭性成本;社会成本,包括安全成本、外部成本、转型成本;稳定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平抑市场价格波动、调节矿产品市场的供求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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