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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仲裁法修改新论 |
| 索引号 | D925.704/20122 | |
| 分类号 | D925.704 D925.7(仲裁法) D925(诉讼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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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马占军、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118-1160-8 | |
| 页数 | 24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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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有书目 (第199-207页) 本书共分七章,内容有:我国《仲裁法》“总则”的修改与完善,仲裁机构问题的修改与完善,“仲裁协议”问题的修改与完善等。 | |
书籍简介
《仲裁法修改新论》内容简介: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仲裁法》是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之后我国出台的又一部重要的程序法,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仲裁制度的单行法规。《仲裁法》的颁布是我国法律制度实现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我国仲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仲裁法》颁布实施15年来,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15年发展至今,全国共建立仲裁机构202家,拥有3万多名仲裁员专业队伍,仅2009年全国仲裁机构就办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74,811件,涉案标的达到961亿元。②作为一部当时中国与国际最为接轨的法律,《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固然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必须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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