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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 : 1814-1840年 / (德)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著 : 1814-1840 |
| 索引号 | D909.516/20121 | |
| 分类号 | D909.516 D909(法学史 、思想史)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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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萨维尼、沃尔夫、郑永流、 |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9 | |
| ISBN | 978-7-5036-9623-7 | |
| 页数 | 81页 ; 21cm | |
| 价格 | CNY15.00 | |
| 标签 | 法学、法理学、法哲学、萨维尼、历史法学派、理论法学、历史、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内容包括:实证法的产生、制定法与经法、法学中的历史学派、罗马法的教育价值等。 据Verlag C. F. Muller, Karlsruhe, 1967年英文版译 由德国米勒出版社授权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有书目 (第45-47页) | |
书籍简介
《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1814-1840年)》内容为:本着取法人际或取法自然的理念,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拟系统全面地翻译当代德国法学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因为德国法不仅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还与当代中国法制有着特殊的关联。事实上,当代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的法制是基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法律改制发展而来。当时采纳了欧洲大陆法系法制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国法律,特别是民法、刑法居多。不仅如此,20世纪以来中国法制和法学的发展还颇受德国法制和法学的影响,现今中国法制和法学的不少思路实际都与后者有关联。因而,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进步自然更容易从德国法制与法学中获得启发。此外,由于近代德国历史法学派和学说汇纂学派对罗马法和罗马普通法的系统研究与整理,近现代德国法学形成并获得了其本身独有的特色,其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条,恰恰是目前乃至21世纪我国法学与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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