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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渤海管理法的体制问题研究 |
| 索引号 | D922.664/20122 | |
| 分类号 | D922.664 D922.66(水利法) 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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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徐祥民、李冰强、 | |
| 出版社 | 北京 : 人民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01-010384-6 | |
| 页数 | 241页 : 图 ; 24cm | |
| 价格 | CNY35.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资助 英文并列题名取自封面 有书目 (第232-240页) 本书总结了我国现行海洋管理体制, 分析了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合理性, 对国外跨边界区域海立法的执行体制、跨国界区域海立法的执行体制和国内外流域立法的执行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 |
书籍简介
《渤海管理法的体制问题研究》总结了我国现行海洋管理体制,分析了海洋综合管理体制的合理性,对国外跨边界区域海立法的执行体制、跨国界区域海立法的执行体制和国内外流域立法的执行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阐明了渤海区域立法应当贯彻综合管理原则。《渤海管理法的体制问题研究》提出法的运行体制、执行体制和执行权模式等概念,在阐述一般法的运行体制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渤海管理法应当选择相对独立的运行体制的建议;在概括一般法的执行体制基本模式,评析渤海管理中现行法的执行体制,分析渤海管理法执行体制设计应考量的因素的基础上,阐述了渤海管理法的执行体制设置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渤海管理法的执行体制设计方案:在对执行权模式做概念阐释,从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中总结出执行权模式的基本类型之后,提出了环境法适合“权力责任法”模式,渤海管理法应采用“权力责任法”模式的观点,并为渤海管理法的“权力责任法”模式的构建设计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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