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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权利保护研究 |
| 索引号 | D922.394/20121 | |
| 分类号 | D922.394 D922.39(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 D922.3(土地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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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邹爱华、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 | |
| ISBN | 978-7-5620-4023-1 | |
| 页数 | 375页 ; 21cm | |
| 价格 | CNY38.00 |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成果 有书目 人们常说的“土地财政”从法学的角度看是土地征收权的商业化。土地征收权的商业化是指土地征收申请人在运用土地征收权的过程中能够获得经济利益的现象。在我国当前,体现我地方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可以获得巨额的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征收权商业化是被征收人权利保护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土地征收权商业化是快速发展的压力和建设资金缺乏相结合的产物。 | |
书籍简介
绉爱华编著的《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权利保护研究》讲述了:人们常说的“土地财政”从法学的角度看是土地征收权的商业化。土地征收权的商业化是指土地征收申请人在运用土地征收权的过程中能够获得经济利益的现象,在我国当前,体现为地方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可以获得巨额的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征收权商业化是被征收人权利保护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土地征收权商业化是快速发展的压力和建设资金缺乏相结合的产物,其思想基础是国家和农民缺乏土地财产权保护意识,社会基础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权与社会保障权的联结。土地征收权的公共性、尊重财产性和资源配置性的本质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纠纷和推动中国城镇化的现实需要要求土地征收权去商业化。当前已经具备了土地征收权去商业化的条件。《土地征收中的被征收人权利保护研究》指出土地征收权去商业化后,土地征收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尽可能地保护被征收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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