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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
| 索引号 | D922.182.34/20124 | |
| 分类号 | D922.182.34 D922.182.3(社会保障法令) D922.182(民政和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法令) D922.1(行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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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余向东、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 | |
| ISBN | 978-7-5093-3457-7 | |
| 页数 | 248页 ; 23cm | |
| 价格 | CNY4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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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32-245页) 本书梳理了我国传统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理念、法律政策和具体项目,对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通过对我国现阶段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指出了其存在的主要缺失和内在的深层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和阐释了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总体设想、立法模式和主要原则,从一般、专项和相关法律制度切入,阐明和重构了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具体法律制度。 | |
书籍简介
《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从历史角度和自身传统看,我国古代包含丰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思想,但囿于著录缺失和历史局限,其表现是初步、零散和不成体系的。以逻辑主线循纳,可内涵于仁德兼爱、民本仁政、因果慈悲、宗族救助四个维度,这些思想或在当时已成为立法依据,或尚停留于社会理想层面,其思想精髓和制度精华为后世所承袭,不但促进了传统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之蔚起,而且指导历代王朝颁行了一系列涉残规范。其中,得到有效执行且能革故鼎新者有之,未能有效实施或流于形式者亦有之。综论之,具体项目层面以国家收养、减免赋役、实物救助和量能授事最具代表性,制度理念层面以国家责任观最具先进性。为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实施和救助项目的推行,我国历代中央和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设立机构和官职作为体制支撑,筹措经费与物资作为财政保障,助推民间互助与义行构成官方救助之有效补充。这些思想和做法有其契合时代价值的一面,具有先进性、国家主导性和基础性,但受制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亦存在缺失权利本位性、人格独立性和法制性的不足。构建现代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秉持据史务实之态度,科学甄别和评估其价值,在延续制度历史惯性之基础上实现制度的革故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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