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一般法理学 : 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 / (美) 布赖恩·Z. 塔玛纳哈著 |
| 索引号 | D90-052/20131 | |
| 分类号 | D90-052 D90-052(法律社会学) D90-05(法学的其他学科的关系)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 作者 | 塔玛纳哈、郑海平、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 | |
| ISBN | 978-7-5620-4271-6 | |
| 页数 | 332页 ; 21cm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法理学、法学、2012、e、新书记、法律、法理、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95-318页) 和索引 本书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的著作。本书对西方法学和社会学理论中关于法律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的论述做了回顾,进而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已经获得广泛认可的理解提出批判。 | |
书籍简介
《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面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哈教授在《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于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做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