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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美与物 : 论艺术产业中的审美与经济 |
| 索引号 | J114/20131 | |
| 分类号 | J114 J114(艺术市场) J11(世界艺术) J1(世界各国艺术概况) J(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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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艳、 |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 |
| ISBN | 978-7-301-20668-3 | |
| 页数 | 182页, [1] 叶折页图版 : 图, 摹真 ; 23cm | |
| 价格 | CNY32.00 | |
| 标签 | 文化产业、经济学、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175-179页) 本书主要内容有功利与审美的超功利性、艺术产业中审美与功利的关系、艺术与经济的关系、艺术创作和艺术制作环节中的经济因素、艺术流通和艺术消费环节中的经济因素等。 | |
书籍简介
李艳所著的《美与物——论艺术产业中的审美与经济(北京大学中国画法研究院众芳文存)》以艺术产业的当前发展作为现实背景,分析了审美与功利、功利与经济、经济与审美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艺术产业构成了审美与功利、艺术与经济关系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并从审美和经济两个方面考察了当今艺术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状况,提出可着力构建审美价值体系的艺术产业门类和途径。尤其在讨论当前艺术产业中存在的片面追求经济价值而降低审美标准的现象时,《美与物——论艺术产业中的审美与经济(北京大学中国画法研究院众芳文存)》通过对功利与经济的区分,指出艺术产业追求经济价值的实现不能简单地视为一种功利性活动,追求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只是艺术产业运行的直接目的而并非最终目标,其终极目标是通过艺术产业的运行,借助艺术传播途径满足受众的审美需求,使思想和文化得以交流和推广,从而有助于构建社会生活的核心审美价值体系。因此,审美因素和经济因素只有相互配合、互相协调,才能真正推动艺术产业的发展,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构建审美价值,从而达到经济与审美的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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