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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国档案分类法 |
| 索引号 | G272.5/0001 | |
| 分类号 | G272.5 G272.5(分类法与主题法) G272(收集和整理)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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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7 | |
| ISBN | 7-80019-645-3 | |
| 页数 | 1367页 ; 28cm | |
| 价格 | CNY188 | |
| 标签 | 档案、 | |
| 简介 | ||
| 注解 | ||
书籍简介
《中国档案分类法》在确定分类原则和标准时,就是依据革命导师的上述论断,并结合国家档案信息分类的具体实际和特殊目的,从国家档案形成和运动的本身所固有的次序(规律)来进行分类排列的,即采用“以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紧密结合档案内容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体系。”这是完全符合国家档案形成和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按职能分类是《中国档案分类法》立论的基础。由于分类的目的不同,故这一标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档案实体分类的原则是不完全相同的。当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对档案进行实体分类时,在运用其他分类原则的同时,职能原则也是可供选择的原则之一。《中国档案分类法》是用来检索档案的,这是它的主要功能。同时,它对国家全部档案的宏观管理,对国家全部档案成份的了解、掌握、分析、研究,对制定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特别是制定专业档案管理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中国档案分类法》的编制,总的强调了科学性、逻辑性和实用性,在编制过程中,也运用了系统工程的原理,特别是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有序性、开放性的原理。如“一法四表”的设置,基本大类、基本类目和条目的设置,就都力求体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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