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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测评报告
索引号 G124/201325
分类号 G124
G124(文化产业、文化市场)
G12(中国)
G1(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作者 王亚南、高书生、
出版社 北京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097-4479-6
页数 册 : 图 ; 24cm
价格 2013
标签
简介
注解 2013- 据2013年卷著录 出版频率不详 本书分为总报告、综合分析与评价、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六部分,反映了2012年中国文化产业供求协调增长的状况。
书籍简介

王亚南、高书生主编的《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测评报告》内容简介:基于1991~2011年增长,以扩大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和促进城乡、区域共享为目标,检测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应有空间”:支柱性产业测算17765.24亿元,消除负相关测算26420.07亿元,最佳比例值测算31577.58亿元,最小城乡比测算41044.72亿元,弥合城乡比测算46179.92亿元,城乡无差距测算70956.19亿元,地区无差距测算96385.18亿元,而实际总量仅为10126.19亿元。正是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力导致了文化生产供给增长不足,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增强“内生动力”中拓展出来。

《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增长测评报告》基于2000~2011年增长,测算至2020年各省域增长目标的距离排行:历年均增值测评前5位是江苏、辽宁、内蒙古、青海、安徽;消除负相关测评前5位是江苏、内蒙古、黑龙江、广东、上海;最佳比例值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福建、黑龙江、辽宁;最小城乡比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北京、黑龙江、辽宁;弥合城乡比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黑龙江、北京、辽宁;城乡无差距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黑龙江、辽宁、北京;支柱性产业测评前5位是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广东。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本身并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