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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伦理学与对话 : 康德和对话伦理学中的道德判断要素 : Elemente D. Moral. Urteils Bei Kant |
| 索引号 | B82/201334 | |
| 分类号 | B82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B(哲学、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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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韦尔默、罗亚玲、应奇、 | |
| 出版社 | 上海 :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3 | |
| ISBN | 978-7-5327-5634-6 | |
| 页数 | 220页 : 肖像 ; 21cm | |
| 价格 | CNY32.00 | |
| 标签 | 伦理学、哲学、政治哲学、法兰克福学派、韦尔默、德国现代哲学、韦尔默著作集、韦尔默及其研究、 | |
| 简介 | ||
| 注解 | 根据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维托里奥·克劳斯特曼出版社1998年版译出 本书是对话伦理学的经典之作, 它对真理共识理论的批评迫使哈贝马斯修正他的语用学奠基立场, 对道德与法律之关系的观点则是哈贝马斯的《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 | |
阿尔布雷希特•韦尔默(Wellmer,Albrecht,1933-),德国哲学家,新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代表作品有《后形而上学现代性》和《伦理学与对话》等。
哈贝马斯和阿佩尔所倡导的商谈伦理学是20世纪晚期西方伦理学中异军突起的一家之说,已经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作为新法兰克福学派和新实用主义的中坚人物,阿尔布莱希特•韦尔默在他的代表作《伦理学与对话》中,通过重新解读康德的形式伦理学,在捍卫商谈伦理学的基本直觉的同时,对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的共识理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尝试从一种“准康德式的”观点重新表述商谈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本书的最大特色是用可错论的解释取代对于普遍主义对话伦理学的共识论的解释,用一种多维的、弱的辩护要求取代一种单维的、强的辩护要求,从而扬弃最终的哲学奠基,超越伦理学基础问题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争。
《伦理学与对话》是商谈伦理学的经典之作,它对真理共识理论的批评迫使哈贝马斯修正他的语用学奠基立场,对道德与法律之关系的观点则是哈贝马斯的《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译介本书不但有助于国内哲学界对商谈伦理学的全面认识,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哈贝马斯思想的晚期变化。
导论
一个康德式的评注
对话伦理学之批判
调停于康德和对话伦理学之间
附录一 理性、解放与乌托邦
附录二 交往与解放:批判理论中的语言学转向之反思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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