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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绿色消费 : 生态旅游中的环境正义表达 |
| 索引号 | F592.3/20141 | |
| 分类号 | F592.3 F592.3(旅游事业建设与发展) F592(中国旅游事业) F59(旅游经济) F5(交通运输经济) F(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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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鄢斌、 | |
| 出版社 | 广州 : 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 2012 | |
| ISBN | 978-7-5100-5059-6 | |
| 页数 | 316页 ; 21cm | |
| 价格 | CNY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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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华中科技大学文科基金资助 有书目 (第309-316页)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 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旅游 ; 生态旅游与环境正义 ; 生态旅游及其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 ; 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与环境正义的实现方式等。 | |
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资源持续性基础上,在保护和增强未来旅游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现时旅游者或接待区域的需求。它强调旅游业的发展要保证旅游者、旅游地居民、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产生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实现旅游业的长期稳定和良性发展。旅游可持续发展不仅是一种发展方式,更是旅游业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责任。
我国当前在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这种淡薄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1)重开发、轻保护;(2)重利用、轻管护;(3)重当前、轻长远。其后果是直接将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对立起来,并最终导致公众整体利益的下降。
与环境伦理运动相比较,环境正义更主张人性化地关心具体的微观环境,关注群体每天生活、工作和日常活动的局部环境,争取公平合理的环境政策,强调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环境正义作为一个强调牛命甚至足所有形式的牛命的使用价值并反对财富、权力和技术的利益的概念,正在逐步抓住人们的心灵和影响当局的政策。
我国止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生态旅游业要想顺利发展,加强生态旅游立法尤其重要。《绿色消费(生态旅游中的环境正义表达)》认为,我国的生态旅游立法除了遵循《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外,还需要以环境正义原则为指导,实现旅游业环境正义。而要实现环境正义的主张就要加强生态旅游促进立法,从法律的层面保障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对生态旅游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做出合理的安排,从而实现生态旅游业的环境正义。
《绿色消费(生态旅游中的环境正义表达)》由鄢斌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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