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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2011年年终奖励工资的通知
By 郑婕慧
at 2011-12-21 • 158点击
at 2011-12-21 • 158点击 学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发给2011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的职工年终奖励工资,发放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发给离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发放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2011年新来校的职工,以在校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发。
2、2011年上半年退休的职工,发年终慰问金,金额为本人一个月基本退休费;2011年下半年退休的职工,发年终奖励工资,发放金额为退休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⑴、2011年度没有考核成绩或考核未达称职等次的。
⑵、因各种原因受党纪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⑶、本人违反省市或学校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⑷、病假累计超过120天的。
⑸、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⑹、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的。
⑺、不在岗的。
4、独立核算单位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发放。
5、发放时间:12月下旬转入个人工资账户。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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