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办企业2010年经营性资产清查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By 揭萍 at 2011-01-10 • 435点击

 各校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及时掌握年度经营情况,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为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持,依据国家《新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法规,切实做好校办企业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行组织做好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包括资产与账务清查(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性资产的盘查)、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资产质量核实、损益结转等基础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我办。
二、认真编制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校办各企业应当认真做好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与审核工作,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校办各企业报送资料包含:报表封面、报送资料目录、三大会计主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往来帐项帐龄分析、成本、费用及营业外收支分析、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情况分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分析和年度不良资产清理情况分析),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形式为: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档各一份。资产经营公司需按控股情况编制企业合并报表,并按行政管理范围编制企业汇总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重要内容进行真实、充分地披露和分析说明。
1.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应当详实、准确,企业应当对重大的会计事项期初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合并范围调整以及对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认真做好报表附注的审核工作,确保附注指标与决算报表相关指标数据衔接一致。
2.企业应当在认真总结分析年度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方法,认真组织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影响因素和存在的问题作重点说明,以促进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2010年度企业经营性资产清查及财务决算报告的报送时间安排:2011年1月25日前,企业将经营性资产清查自查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报送我办。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85228729
邮  箱:ogzb@jnu.edu.cn (mailto:ogzb@jnu.edu.cn )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日

作者: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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