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旷课学生如何处分?

By 珠海校区教学办 at 2013-05-24 • 1198点击

    问:对旷课学生如何处分?
    答:对旷课学生视其情况给予以下相应处分:1个学期内旷课累计为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为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旷课达51学时及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他处分规定请参阅《暨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条文。

2 回复 | 直到 2014-10-05

看老师心情,一般旷课3节,期末不允许参加考试。

jacking at 20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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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ng 一般是说一门课 1/3 旷课就不让考试,大多数每节课都点名的老师是按这样来的,也就是6节。
也有的老师一学期就点两次名,两次都没去直接不让考试,这个确实是看老师心情。

admin at 20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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