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By 林宝勇 at 2014-06-23 • 136点击

 校内各单位:
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重点
1、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对象是实验室仓库、商场、店铺、停车场、员工宿舍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坚决杜绝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所引起的各种火灾安全隐患。
2、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行为进行严格整改;同时清理消防通道、门窗上堆积物品等逃生重点部位的障碍物清理,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3、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于实验室、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对实验室、学生宿舍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治。
4、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对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6、加强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危险化学品的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建档在册。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各种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校内建设工程审查程序,依法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责令停工。
8、加强对饮食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的维护保养及运行监控。
9、高度重视中小幼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0、强化宣传,营造声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师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及家长通过“85220110”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二、检查督查时间
2014年6月23日至7月18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30日)。由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汇总成文字材料存档,同时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档。
2、全面整治排查阶段(时间:2014年7月01日至7月14日)。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并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逐项整改。
3、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7月18日)。对各学院、重点部位(大楼)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呈报整改结果。
三、排查整治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督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定位、定责”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2、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尤其是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组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完善消防安全及安生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保卫处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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