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储额的通知

By 刘阳 at 2014-07-07 • 144点击

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我校自2014年7月起调整2014年度(即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校本部财务处发放工资的人员,请上网核对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及身份证号码,核对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请登录学校网站后依次点击进入信息门户→我的办公室→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消息。
二、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缴存额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变,个人、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为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2014年6月发放的工资(不含其他应发项目),其中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校内工资额统一按照学校的标准分计算;因市统计部门2013年职工月均工资标准未出,我校缴存基数上限暂按2012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5939元(5313元×3倍)计算待调整。 
三、如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数据有疑问,请致电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后勤核算科(85220060)咨询。查询姓名、身份证号如有错误,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总务后勤核算科(行政办公楼520室),并注明错误之处。
四、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职工工资不通过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发放及无法在网上核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请各单位如实填录缴存基数及缴存额项目后用A4纸打印《年度缴存调整申报表》,由职工核对并签名。《年度缴存调整申报表》签名核对完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交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后勤核算科。
另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各缴存职工发送缴存、提取、结息和年度调整等信息,职工没有收到账户短信息的,可直接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http://www.gzgjj.gov.cn (http://www.gzgjj.gov.cn/ ))”网上自助填写电话等变更资料,如无公积金查询登陆密码,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前往学校西门建行石牌支行、工行石牌支行、工行高新支行等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密码重置变更。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7月4日
作者:刘阳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