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at 2014-09-17 • 376点击 各基层党委、纪委,学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以下称《规定》)转发给你们。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基层党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按要求严格执行,学校纪委、各基层纪委将开展监督和检查。
一、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将《规定》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做到“六个严禁”,自觉接受监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做好廉洁从教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将《规定》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表达感谢之情,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学校纪委、各基层纪委将针对《规定》要求的“六个严禁”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将执行《规定》要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学校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20-85220073。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rar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917044440861.rar )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作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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