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By 王锋 at 2014-09-17 • 188点击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规范新生党员的管理,保证学生党员质量,现将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
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统一收齐本科生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档案,于9月30日前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和转接。在珠海校区报到的本科生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由珠海校区党工委负责收集,收齐后统一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和转接。
二、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
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统一收集研究生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介绍信回执联由基层党组织填写并盖好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印章后发回学生党员,由学生党员负责交回原单位。介绍信上联于9月30日前统一交党委组织部进行转接。研究生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由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安排人员负责审核。
三、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要求
凡发现学生本人在中学、大学读书,却由其所在家乡党组织发展入党、突击入党(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特别是不足六个月的)、档案材料严重不全和弄虚作假的,须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确认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要及时做好党员信息资料登记,并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特此通知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17日
 
作者: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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