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奖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By 李洪 at 2014-09-19 • 281点击

 各学院:
根据暨研[2009]115号文件精神,2012、2013级硕士、2012级博士研究生将继续实施奖助金动态评审。现将奖助金的评定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全日制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及等级分配比例见附件1(附件将另外发给相关负责人),各等级奖助金金额保持不变。
二、2012、2013级硕士的分配指标与去年一致,不再另行分配指标,但提前毕业,提前攻博,退学、休学的学生指标要除去。由于国家投入机制的改变,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以及学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原硕士研究生A等奖学金获得者每月的500元,将调整为以国家助学金形式发放(按12个月计)。
三、请各学院于2014年10月1日前将奖助金评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在规定时间上报奖助金评定结果的学院,于10月份下拨9、10两个月的博士奖助金,未能按时上报的学院,博士奖助金将在11月底补发。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奖助金评定工作。
联系人:杨栋、陈于谨,李朋军   联系电话: 85222443,85226286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作者:李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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