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机关工会关于返纳工会活动费的通知

By 许秀娟 at 2014-09-24 • 244点击

 机关各工会小组:
机关工会在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会工作,使工会组织在凝聚机关工作人员的向心力,促使大家树立团队意识、大局意识,以及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活跃机关气氛,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体质方面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今年,机关工会继续获评为学校“模范教工之家”。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精神以及学校工作要求,经机关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机关工会会费的情况,本着“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的原则,将机关工会部分会费返纳给各工会小组,返纳标准为各单位一年上缴会费总额的50%(以2014年7月各工会小组上缴工会会费为基数计算),各工会小组可使用的经费额度详见附表。
希望各工会小组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文体活动、慰问教职工或帮扶困难教职工等,用好返纳的经费,并于今年年底前办理好有关报账手续。
(办理报账要求如下:⒈提交返纳经费使用情况说明;⒉持有效发票和《暨南大学支出凭单》,经本单位负责领导签名后到行政办公楼907室审核;⒊到学校工会委员会二楼报账后领取经费。也可先借款,活动后再报账。)
特此通知。
 
机关工会
2014年9月24日
  
 
附表

2014年机关工会返纳工会活动费一览表(单位:元)
单位
可使用额度
单位
可使用额度
党政办公室
313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900
组织部
402
保卫处
1137
宣传部
450
基建处
600
统战部
150
审计处
339
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225
图书馆
2949
学校工会委员会
228
医学部
225
校团委
138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41
教务处
840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1029
研究生院
1104
实验技术中心
738
科学技术研究处
600
体育部
2622
社会科学研究处
420
学报编辑部
804
招生办公室
294
光子技术研究所
576
学生处
1092
附属中学
2442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40
附属小学
1644
发展规划处
666
附属幼儿园
990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处
1194
离退休工作处
552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172
社科部
1353
国际交流合作处
369
产业经济研究院
768

 

作者:许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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