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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生证盖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By 黄海涛
at 2014-10-10 • 449点击
at 2014-10-10 • 449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证盖章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学校印章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免差错,新生学生证的办理由各学院统一派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党政办公室印章室(办公楼811室)用印。学生证必须加盖注册章并准确填写乘车区间(含香港学生),凡未填写乘车区间的学院一律不予办理,证书要求写书写端正,不得涂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证办理流程图(见附件)办理。
附件:学生证办理流程图.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1010034257161.doc )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作者:黄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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