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学习论坛”第33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汪习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报告会通知

By 佘晓敏 at 2014-12-01 • 14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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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主题,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学校党委定于12月4日(周四)下午举行“暨南学习论坛”第33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汪习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专题报告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12月4日(周四)下午2:40
二、会议地点: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
三、主讲人:汪习根(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四、参加人员:全体校领导、校长助理、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学校机关正副科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各支部书记。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及早通知相关人员准时与会。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请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请假。各基层党委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请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请假名单和请假条于12月2日(周二)下午5点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楼916房,联系电话:85226125,电子邮箱:ozzb@jnu.edu.cn),会议将进行严格考勤。
(二)请与会人员携带校园卡刷卡签到,并于2:35前入场完毕,按照指定区域和座位对号入座。
(三)珠海校区、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请组织相关人员收看视频直播。直播地址:打开暨南大学主页,点击右下角“网络直播”,进去以后选择“直播点”即可收看。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讲座嘉宾简介
    汪习根教授,男,1965年3月生,湖北天门人。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二级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专家、湖北省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曾参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文件的调研、起草。
    2003年起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资助个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得主,入选中国“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武汉大学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大学十大师德标兵、武汉大学教学名师。
    主持教育部重大项目《发展权与中国发展法治化》(2003—2009)、全国十大法学重大攻关项目《司法体制改革研究》(2009—2011)等各类课题近20项,在《法学研究》等发表文章100余篇,出版著作近20部。

作者:佘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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