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

By 杨凯 at 2015-01-13 • 324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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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了认真总结和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创新发展思路,为做好“十三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决定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开展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1.各单位根据“十二五”目标、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
2.评估中心在各单位自评材料的基础上,撰写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并形成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建议。
二、评估依据
《暨南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暨2020年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见暨发规〔2011〕2号文),各单位“十二五”建设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
三、时间安排
1.1月16日前,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启动自评工作。
2.3月16日前,各单位通过收集材料、统计数据、案例分析等方式,认真总结“十二五”建设情况,形成自评报告,并上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自评报告参考体例见附件。
2.各单位自评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3月16日前提交评估中心(行政办公楼626室,电话:85221546),同时提交电子版至:ojxb@jnu.edu.cn。
3.自评报告排版要求:①正文:Word文档编辑,宋体,四号字,行距23磅,A4纸打印;②标题: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字;二、三级标题:宋体,加黑,四号字。③图表:标题黑体四号字,表格内容字体为宋体、五号字,表头栏加黑。
 
附件:各单位“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自评报告体例
 
暨南大学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doc
 

作者: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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