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at 2015-03-17 • 823点击 img{max-width: 600px;}
各院系、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5年毕业年度内(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毕业的学生)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之一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补贴标准
(一)发放原则。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学校把关、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学生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5年3月5日至31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表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表2),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3.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一份。(证件是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明”五证之一的,证件上须有2015年主管部门审核印章)。
4.申请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复印件一份。
5.个人银行卡原件(供查验),复印件一份。(为交学费的银行卡)。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5:30前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30,电子版以文件名(学院名称+姓名+补贴申请)发送至邮箱:790885273@qq.com。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http://career.jnu.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公示无异议后的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经济困难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和相关培养单位要指派责任心强人员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宣传,吸引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积极申领求职补贴,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联系人及电话:李秀林,85226598
联系地址:行政楼330室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3日
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doc
2015届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xls
作者:谢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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