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By 王震 at 2015-03-17 • 288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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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2014年我校切实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渗透到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构建由师生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各班级心理委员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发挥心理委员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年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4年全年在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心理委员(含珠海校区、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
(二)参评条件
1、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为广大学生的热忱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接受过学校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按时提交《班级心理委员月度工作汇报表》。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配合学校、学院(系)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密切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剧等大型活动,团结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心理中心举办的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采取自主申报和学院推荐的方式,自行填写《校级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向各自学院提交申请,由各学院统一报送;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结合培训、讲座、开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3、评选结果将在评选截止后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荣誉证书。
4、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引导和鼓励各班心理委员积极投身到心理服务工作中。
三、参评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
(二)报送方式:纸质版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曾宪梓科学馆一楼),电子版发送至oxlzx@jnu.edu.cn
(三)截止日期:2015年3月31日   
附件:
暨南大学2014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作者: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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