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期】“985”“211”工程不可断然废除
近来关于废除“985”和“211”工程的意见开始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这些主张“废除”论的声音大多认为一方面国家对于“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的教育资源投放和财政拨款过于集中,而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在面临就业时,用人单位将“985”和“211”作为招聘门槛,使广大毕业生陷入“求职难”的困境。
然而“985工程”和“211工程”是否应该废止,所谓“循名责实”,在讨论其存废问题之前,必须先理清这两个工程的意义所在。
“211工程”这一名称的由来,是1993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正式设置“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而“985工程”的得名,则源自1998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面向世界的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中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从这两项工程立项的初衷来看,“211”和“985”实际上根本不是某些论者所谓“区分三六九等”“学历歧视”云云,两项工程具有清晰明确的目的,即建设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纵观世界教育史,建设一所世界一流大学并非易事,需要数代甚至数十代学人筚路蓝缕之功,更何况是若干所?如今距这两项工程的设立只不过二三十年时间,在“211”和“985”的工程建设中,中国部分高校和学科在世界上已处于领先水平,但也必须看到,与这两项工程所提出的宏伟目标相比,目前所完成的建设还远未达标——中国还没有真正称得上世界一流的大学。所以在现阶段,就工程本身而言,更应当讨论的问题是如何继续坚持和优化,而非断然废除了之。
以笔者所见,持“废除论”看法者的一个主要观点是,截至目前,“211工程”共有高校112所,“985工程”共有39所,而这100余所院校占据了全国七成以上政府科研经费,造成了严重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但是仔细推敲,这个观点实际上并不成立。大学的意义与中小学不同,大学更应是精英教育并非义务教育,不应承担普及教育的任务,因此也不应在高等教育上实施绝对平均主义。而在教育之外,衡量一所大学的优劣,科研水平实际上是某种意义上更为重要的标准。从实际情况来看,“211”“985”院校集中了高水平的科研人才、技术和资源,其产出亦相对可观,而普通院校不具备相应的基础,骤然实行绝对的平均无疑只能造成资源的浪费。科研依赖于团队的建设,团队建设则依赖于资源的投放,倘若在此时断然废除“211”和“985”工程,重新洗牌,无异于对过去所有努力的否定,动摇科教事业的基础,实为得不偿失。所以当务之急应该是继续集中优质资源,进一步提高高等院校的科研水平,而非简单地废除“211”、“985”工程,均摊政府科研经费。
此外,废除“211”“985”的意见还关注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诚然,单纯以教育背景作为就业市场的准入门槛有失公平,而教育部也多次就此发文,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211”“985”作为招聘条件。对此,笔者以为,用人单位取消以“211”“985”院校作为招聘条件确实理所应当,但是不难发现这实际上与“211”“985”工程建设并无本质矛盾。用人单位、院校、监管部门三方合作,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拘一格降人才”,才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根本方案。
综上所述,“211”和“985”工程在目前阶段非但不能废止,还要进一步坚持,更加科学地分配资源,这才是中国当下科教事业发展应有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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