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度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两年期)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By 教务处 at 2015-04-21 • 81点击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3年立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13年度立项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科办;
(二)各学院组织3~5人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并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在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的相应栏;
(三)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审核,做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
三、结题验收材料
(一)相应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项目学术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四)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须提交《暨南大学_______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5月12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并分别填写结题验收通过项目、院级优秀结题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并电子版一份(见附件6-7)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楼217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020-85228320,Email: ojwsjk@jnu.edu.cn)。
五、其他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二)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发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加强项目宣传及向市场推介转化;
(三)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附件:
1. 暨南大学2013年度国家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 暨南大学2013年度省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 暨南大学2013年度校级(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4. 项目学术报告撰写要求
5. 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 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通过项目汇总表
7. 暨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优秀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1:附件打包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2870-20154180756-1.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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