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 号)要求,学校将对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以下简称优异生)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此次考核的对象为入选暨南大学2013年度、2014年度优异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名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学校将对2013年度优异学生(不包括当年入选的医学学生)进行验收考核,对2014年度优异学生(包括入选2013年度优异学生培养计划的医学学生)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一)优异生提交考核材料
参加验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优异生分别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考核验收表”、 “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年度考核表”(附件3、附件4,要求填写纸质版一式二份并提交电子版),并附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经指导老师、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部)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学院(部)考核
各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本学院(部)的优异生进行考核、答辩和评议,给出具体考核意见,并于5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优异生考核验收表、年度考核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如发表论文,需注明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及发表日期;如申请专利,需注明专利授权号或申请号)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行政办公楼217室,联系人:邓启东,电话:85228320,电子邮箱:ojwsjk@jnu.edu.cn)。
(三)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学院(部)考核合格的优异生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5年4月27日
附件1:附件打包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2875-201542781730-1.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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