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综合改革方案框架性材料的通知

By 肖艳芳 at 2015-04-30 • 228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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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学校的综合改革包括学校治理结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学科与科学研究、资源配置、国际交流、党政管理与服务、校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为做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明确任务,现做如下分工:
 


综合改革内容

承担单位

治理结构

发展规划处

人事制度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人才培养

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

学科与科学研究

规划处、科技处、社科处

资源配置

总务处、设备处、财务处、信息办、图书馆、网络中心

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合作处

党政管理与服务

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

校区建设

珠海校区管委会、南校区管委会、深圳旅游学院、华文学院

 
二、提交综合改革方案的框架性材料
上述单位可参照国内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提交本单位综合改革方案的框架性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
(二)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三)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
上述内容采用框架性描述即可,总字数以500—800为宜。请各单位在2015年5月8日前将加具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办公楼61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zghc@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0014
联系人:肖老师
 
                                发展规划处
                              2015年4月30日

作者:肖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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