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6-2018年暨南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财务规划工作的通知

By 王睿 at 2015-05-04 • 169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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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财[2015]12号《暨南大学关于编制中期财务规划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财务处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处实验室项目库建设“科学规划,优化配置,整体安排,规范管理,绩效追责”的指导思想,现就2016-2018年暨南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财务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所有校区各学院(系、所)实验室建设项目,包括教学实验室常规填平补缺设备购置、满足本科专业评估所需设备购置、研究生公共实验平台建设等。
 
二、编制要求:
1、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相衔接:
教学类实验室项目必须符合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规划,研究生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学科布局和发展规律,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2、预算应突出重点:
重点建设方向为本科专业评估所需实验室设备
3、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规划必须有具体项目建设内容支撑,项目预算必须精细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编制内容:
1、填写学院办学规模情况表(附件1):
2、填写2016-2018年暨南大学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各实验室(中心)建设项目;
3、实验室环境装修改造项目填写房屋修缮项目申报表(附件3-1);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填写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表(附件3-2)。
 
四、项目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以建制实验室为单位,以保障实验教学计划的正常开出为主线,项目论证须广泛征询参与实验教学的教师、实验员以及学生等的意见,对预申报的项目充分调研与论证,在项目申报表的“必要性分析”里有所体现。
2、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具备完全的实施条件,项目实施涉及的教学团队、管理维护人员、项目实施的地点空间、环境条件(包括承重、用电、用水、三废排放等)都已经落实到位,在项目申报表的“可行性分析”里须具体阐述。
3、项目预算做实做细,设备购置类项目的申报表需包含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环境改造类项目的申报表须包含详细的修缮内容。
4、按照有关规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完成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因此项目申报表的“效益目标”须包含可供量化考核的预期效益指标。
 
五、材料上报时间:
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所属实验中心(室)建设项目的论证及自评工作,将所有材料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327),电子版发我处邮箱。不符合格式内容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李琰;联系电话:85220069;联系邮箱:osbc@jnu.edu.cn。
 
六、后续工作安排:
材料收齐后,我处将汇总各学院的项目支出需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的整体规划,提出2016-2018年资金需求计划上报财务处,经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审核确定支出限额。我处再按照下达的控制数,组织专家对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项目排序。限额以内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进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根据学校财政安排,依次出库予以实施。
 
 

附件1 学院办学规模情况表(简化).xls
附件2 2016-2018年暨南大学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3-1房屋修缮类项目.doc
附件3-2设备购置项目.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作者: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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