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By 揭萍 at 2015-05-26 • 23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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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4年度资产清查通知要求,各单位需于5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大部份单位都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自查情况,但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请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自查情况汇总表交至行政楼1203室。学校将于6月上旬对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抽查。
  未完成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单位如下:
1、文学院:中文系、历史系、海外华文文学与华语传媒研究中心、两岸四地文化交流中心
2、理工学院:食品系、力学与土木工程系
3、经济学院:金融研究所、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台研究中心
4、医学院:粤港澳中枢神经再生研究院
5、生科院:细胞生物学系(生物医药研究院、医药生物技术研发中心、生物工程药物重点实验室、基因药物国家工程中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生化系功能蛋白质研究中心)
6、管理学院:实验中心、企业发展研究所、产业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创业学院
7、药学院:创新药物化学生物学研究所、基因组药物研究所
8、国际学院
9、外语学院
10、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1、广东省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12、生物医学转化研究院
13、医学部
14、光子技术研究所
15、党政办:秘书科、行政科、督办科、机要保密室、信访办
16、高教中心
17、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8、团委
19、科技处
20、社科处
21、学生处
22、研究生院
23、总务后勤管理处
24、保卫处
25、招生办公室
26、国际交流合作处
27、社会科学部
28、附属小学
29、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单位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5月26日
 
作者: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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