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现转发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请各学院根据《计划》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大一香港学生,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程序直接进行申请资助。
截止日期:2015年8月31日
附件:《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学 生 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为更有效向学生传递有关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信息,我们诚意邀请贵院校协助向2014/15学年透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入读 贵院校的香港学生传递以下讯息s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现正接受于2014/15学年透过免试收生计划获内地院校录取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一年级的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资助计划于2014年由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教育局)推出,目的为资助有经济需要并于2014/15, 2015/16及2016/17学年透过免试收生计划获内地院校录取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一年级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港币7,500元的半额资助。
申领资助学生须符合下列的申请资格s
1) 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r及
2) 于2014/15、2015/16或2016/17学年透过免试收生计划获内地院校录取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一年级。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申请详情及表格,将会透过电子邮件向2014/15学年入读内地院校的合资格香港学生发出。至于已成功于2014年度透过资助计划申请资助的学生,教育局将另函通知有关2015年度的资助安排。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透过电话(号码s(852)3509 7393)或电子邮件(carolyflau@edb.gov.hk)与教育局刘婉芬女士联络。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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