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拨优秀学生干部担任2015年度天河区街道团建指导员的通知
at 2015-06-24 • 350点击 img{max-width: 600px;}
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加强天河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天河区团委拟于今年继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干部赴天河区各街道担任团建指导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进步,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在校期间成绩表现突出,品德优良,有较好的组织纪律性;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原则上要求由高校主要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副主席、院系团委副书记及校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位)担任。
二、工作时间
(一)团建指导员由团区委统一管理,任期为一年,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
(二)任职期间保证每周至少1天到直属团组织团工委驻点工作,非到岗期间与直属团组织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暑假期间要求累计不少于两个星期在直属团组织驻点工作;寒假期间则不少于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安排可与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商定。
三、选拔办法
由天河辖内高校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团区委在7月上旬统一组织团建指导员候选人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工作内容
联系指导“两新”组织建团和团建工作、策划开展主题活动、推进校地合作项目、协助街道团工委开展调研活动,推动智慧团建、青年工作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专项工作(详见附件2)。
五、保障机制
(一)团建指导员在正式上岗前,由团区委组织专业培训;上岗后,各街道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团建指导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以帮助团建指导员熟悉工作。
(二)为了确保大学生能顺利参与团建指导员工作,团区委将为学生提供每个月500元的交通、餐饮补贴。
六、考核方式
对团建指导员的考核统一采用团区委设立的考核指标,结合个人的工作总结、街道意见以及群众评价和反馈进行考核,包括任期内的校地合作项目完成情况、基层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联系指导或培育“两新”组织团建情况,及团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等。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对积极性低、工作态度差、考核等次低下的团建指导员,团区委将向其所在高校反映。
请各基层团学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推荐高素质在校大学生干部报名参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于6月30日(星期二)前发至校团委邮箱:jndxxtw@126.com。
附件:
1.
天河区街道团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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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团建指导员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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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团委
2015年6月24日
作者:孟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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