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第二批省国库项目结余额度(截至7月7日)的通知

By 刘阳 at 2015-07-07 • 17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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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国库项目分口管理部处及负责人:
根据《省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10〕205号)文件精神,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结转下年仍未使用完毕的,视同结余资金管理,原则上全部收回省级总预算。此次下达项目为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广东省财政厅已根据粤财教〔2010〕205号文件精神,对该部分资金作结余管理,并纳入2015年省级预算重新安排下达。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将下达额度下拨至各项目经费卡中。截至7月7日,仍未下达的2013年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已被省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其他支出。请收到返拨结余额度的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支付进度,该部分财政资金尽量当年花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省国库第二批项目结余资金到位明细表(截至7月7日).xls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7月7日 

作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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