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通知

By 王昱 at 2015-07-18 • 29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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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处收到教育部、国家外专局发来的《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新建基地》的通知,称依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总体工作规划,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引智工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启动2016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和重点
    本次支持新建的引智基地须符合以下3种学科类型: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有望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直面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二、经费资助
“111计划”引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低于180万元,其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经费90万元。其余经费由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配套或自筹经费配套。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鼓励将海外学术大师的团队整体引进到基地。
3.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
4. 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 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
6. 每个依托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实职人员。基地需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且科研骨干只能参与1个引智基地。
7. 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其同意与之合作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详细规定见《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四、申报名额
根据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通知》要求,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各高校申报1项。申报高校范围为部分中央部门所属高水平大学。
五、申报、评审方式与时间
1.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15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给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出具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推荐函;
2.学校将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组织“111计划”领导小组及专家进行会审、答辩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根据评审结果将评选出入围项目名单,并结合学校宏观发展规划遴选出最终推荐申报项目,经公示后申报。
六、启动校级“111计划”培育项目
经学校“111计划”领导小组及专家评审出的入围项目,将整体进入校级“111计划”培育项目,学校将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从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或自筹经费中给予相应支持,培育项目成熟后优先申报国家级“111计划”项目。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doc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2015年版).doc
 
联系人: 方玲、郭宁
联系电话:85221892
电子邮箱: ogjxm@j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7月17日

 
作者: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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