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暨南大学讲座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By 闫昕 at 2015-07-22 • 32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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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吸引更多海内外杰出人才来我校服务,我校决定启动2015年暨南大学讲座教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方式
根据《暨南大学讲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遴选分为两步:(1)拟聘单位提出聘任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核(2)由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签订合同。
岗位设置要求
(1)岗位的设置应与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211”工程建设的实施相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相结合,为申报中组部“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和广东省人才工程建立人才储备。
(2)优先考虑在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重点研究基地以及有望实现较大突破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设置岗位。
三、遴选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责任心强,治学态度严谨,身体健康;学术造诣高,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领域符合设岗学科的发展方向,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或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的长江学者或相当层次的人员;年龄一般在 6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鼓励45岁以下人员以我校为平台申报政府人才工程;
(3)保证每年能在柔性引进人才岗位上工作 不少于2个月,且能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岗位待遇
(1)暨南大学讲座教授聘期内薪酬为:学校给与4万元 /月(税前),根据实际到岗时间发放,每年不超过8万元。学校给与文科10万,理科5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学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予以配套资助。
(2)学校每年资助一次往返机票(经济舱),并为暨南大学讲座教授聘期内来校工作提供租住房或按学校专家楼标准间的价格提供租金。
(3)暨南大学讲座教授如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则按就高原则发放薪酬津贴,其它待遇按《暨南大学讲座教授聘任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五、报送材料和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物色,严格筛选,推荐高水平人选,于10月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708。具体材料如下:
(1)     暨南大学讲座教授申请表1份
(2)     3位校外知名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3)     拟聘单位综合评价意见
(4)     应聘者简历及推荐材料
六、联系电话:85220026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暨南大学讲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doc
附件2:暨南大学讲座教授申请表.doc

   附件3暨南大学讲座教授候选人汇总表.doc
 

作者: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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