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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本学期赴南校区任课教师工作补贴的通知
By 教务处 at 2015-11-17 • 210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暨决办 [2014] 170号的精神,学校将按照实际上课时间给予南校区上课的教师工作补贴30元/天,发放方式与珠海校区的相关补助相同,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前将本学期《教师赴南校区工作补助汇总表》上报南校区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地点:图书馆623房),联系人:林家益;联系电话:37330033。
附件:教师赴南校区工作补助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教师赴南校区工作补助汇总表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3026-20151117163751-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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