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的通知

By 王海兰 at 2015-11-06 • 116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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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科技司通知,为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现需要我校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家,并提供基本信息(填写附件)。
一、推荐范围
1.院士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重大项目首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973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
3.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4.重要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两位的获奖者。
5.重要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
6.其他:高校二级岗教授等具备较高学术影响力、有比较丰富的重大基地管理经验的专家。
二、推荐要求:全职在国内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出差。
三、推荐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twhl@jnu.edu.cn,文件命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专家推荐表。
四、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15:00。
联系人:王海兰
电子邮箱:twhl@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0610
 
附件: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审专家推荐表.xls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1/6/466c6ed1f43b46bfa5ca46210d37fd00.xls )

 
作者:王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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