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关于推荐干部教育培训承办机构的函

By 王锋 at 2015-11-27 • 21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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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关于推荐干部教育培训承办机构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承办干部教育培训的单位填写好推荐表于12月10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5220076;
联系人:王锋;
电子邮箱:ozzb@jnu.edu.cn (mailto:ozzb@jnu.edu.cn )。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7日
 
 
 

关于推荐干部教育培训承办机构的函
 
广州、深圳、珠海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

为更好服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切实为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提供培训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举办提升干部素质能力系列专题短训班。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培训资源,拟请部分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培训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能力要求
1、承办机构能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设置专题课程,突出实践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帮助干部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2、承办机构能够把自身课程优势与当前干部培训需求进行有效对接,课程内容丰富并突出自身优势,满足干部培训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3、承办机构能够整合优质师资,配置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领导干部、企业高管、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等上讲台。
4、承办机构能够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培训方法,避免培训形式单一化。
5、具备培训所需的各项后勤保障能力,每期短训班根据培训主题安排3至5天,每期班约30至50人,采取脱产培训方式进行。
二、工作要求
1、推荐培训机构。请广州、深圳、珠海市委组织部在本地范围内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高校、干部学院、社会培训机构,请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在本校择优推荐培训质量优质的院系,所推荐的培训机构要求信誉良好,在近年的教学培训工作中无重大事故与不良记录。每个市、每所高校首批推荐的培训机构数量在5个以内,同时填写《干部培训承办机构推荐表》(可登陆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http://gbpx.gd.gov.cn/下载表格),并将盖章后的表格于12月12日前交换或邮寄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电子版请发送至pxc@gd.gov.cn。今后,有合适的培训机构,也可继续推荐。
2、确定承办机构及专题。由我处发送相关工作要求至所推荐的培训机构,请培训机构按照要求设计培训专题和办班方案,在此基础上,由我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确定承办机构和专题。
联系方式:020-87195137,传真:020-87195155。
 
附件:《干部培训承办机构推荐表》
 
                        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
                             2015年11月23日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1/27/2ffbace0bc554ca88efc67fd75e5d5c9.gif附件:干部培训承办机构推荐表.doc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1/27/dfe93a314bac40dab86ae3b764323080.doc )
作者: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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