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各学院(中心、所)公用房使用情况核查表》的通知

By 李银星 at 2015-11-13 • 163点击

img{max-width: 600px;}
各学院(中心、所):
经过各学院(中心、所)对本单位的公用房使用情况核查后,已经交电子版到房产科信箱的单位有: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环境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文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既交电子版又交纸质版的单位有: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大气环境安全与污染控制研究所、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管理学院、环境学院、文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请未交来表的单位在11月16日之前交电子版到房产科信箱、交纸质版到行政大楼房产科502室。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管理处房产科
                           2015年11月13日

作者:李银星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