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

By 侯雪浩 at 2015-10-13 • 8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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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根据《暨南大学国内进修管理规定》(暨人[2005]187号)和《暨南大学关于教职工国内攻读学位的补充规定》(暨人[2007]48号)文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教学、科研系列人员进修不进行硬性指标控制,教辅、党政管理系列进修人员不超过本单位同系列人员的30%,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安排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安排,严格审批教职工的进修申请,确保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二、本通知所指的进修指教工在国内参加本科学历学习、攻读硕士学位(包括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及在名校或著名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等。
三、申请进修的教职工须向单位提出进修申请,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审批表》, (http://personal.jnu.edu.cn/edit/UploadFile/200999171928692.doc )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剩余指标报送人选,做好下年度的进修计划,填写《进修人员统计表》, (http://personal.jnu.edu.cn/edit/UploadFile/200692610834866.doc )统一报送各学院,各学院于2015年10月20日(周二)前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科,并将《暨南大学进修人员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oszk@jnu.edu.cn (mailto:oszk@jnu.edu.cn ))。
四、申请进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暨南大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在我校工作已满2年,并且任现职期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工作安排,近2年的考核须达到称职以上。
   (三)报考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对口。
   (四)进修结束后工作满2年方可申请下一轮进修。

    五、未经学校批准,私自报名参加考试或学习进修者,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承认其学历。
    特此通知。


  附件1: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0/13/6701cc8a0a0c4c0592d7909cf9b18a49.gif教职工进修申请审批表.doc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0/13/178fd7573b784239ba4b24a41b03fc77.doc )
  附件2: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0/13/0beed51e4a214f66958811a8ba31e5fc.gif进修人员统计表.doc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10/13/6bd07edd50ba4bb8983ab1c83fb78d10.doc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侯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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