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By 张阳 at 2015-09-23 • 18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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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班主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规定》、《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辅导员(今年7月份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辅导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及在岗班主任。
    二、考核时间:
    本次年度考核的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0日。
    三、考核工作机构
   由于我校本科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是学校管理本科生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因而,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将分别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本科生辅导员进行考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同时负责本学院本科生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根据《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规定》,同时结合辅导员的工作实际来实施。考核侧重学风建设、学生学习和发展工作成效的评估(其中,辅导员参与 “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优秀学生工作案例、“优秀家访日记”评选活动、“三下乡”、“挑战杯”等活动,将作为重要参考指标),采取量化考核。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生评分占20%,学院评分占50%,学生工作部评分占30%。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根据《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同时结合班主任的工作实际来实施,考核侧重班级建设、学生学习和发展工作成效的评估,采取量化考核。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学生评分占50%,学院评分占50%。
(二)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辅导员和班主任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梳理,完成个人总结的撰写,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分别填写《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和《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5)
    2、学院考核和学生评议: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照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指标,结合辅导员和班主任个人总结和现实表现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并填写《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量化院系考核表》(见附件2)、《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量化院系考核表》(见附件6)。同时组织学生进行评议,并填写《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学生评议表》(见附件3)、《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见附件7)。其中学生评议时参与评议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辅导员、班主任所带学生数的50%,被评议的辅导员、班主任须回避。有关评议表格由各学院自行印制。
    3、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将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院考核结果和学生评议结果分别排序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部考核工作小组(见附件4、附件8)。
    4、学生工作部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本科生辅导员进行考核并汇总成绩,最终确定辅导员本年度考核成绩。班主任考核成绩以学院考核结果和学生评议为最终考核成绩,报学生工作部考核工作小组备案。
    五、考核成绩
    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分别不超过辅导员、班主任总数的10%;如评为不称职等级需附书面材料说明原因。考核成绩将作为晋升职称、评选先进、发放奖励等的依据。
    六、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015年9月21-30日  辅导员、班主任自我总结并分别填写《暨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和《暨南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015年10月8日-10月20日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组织学生分别对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评议;并将学院考核成绩和学生评议结果排序、汇总,汇总表报学生工作部考核工作小组(行政楼317室),联系人:张阳,联系电话:85220040;
    2015年10月20-30日,学生工作部考核工作小组对全校本科生辅导员进行考核并汇总成绩,最终确定辅导员考核成绩。
    附件:
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班主任、辅导员考核表格汇总.rar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5/9/23/eb1c140d8b4f42dd9fe5910efec902ab.rar )
 
学生处
2015年9月23日
作者: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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